第二十四章 血腥的艺术(上)(2/2)
≈nb海素言眸光微动,眼角余光扫了下朱枫所在的角落。瞬间做出了决定,悄然跟了过去。
≈nb“什么人?”烟雾翻滚,自动分开,露出一条清晰的道路,很容易就被注意到了。
≈nb无人回话。
≈nb道路尽头,缓缓走出两个男人——刘新宇、离情。
≈nb“你是什么人?”老大眼底浮现出凝重之色,他就不该相信菲尔斯那个满脑子只有美色的男人,这个男人,一看就绝非善类,怎么会被划为无害?至于,站在刘新宇身后的离情,很自然的也被他忽略了,那副小受的模样,任谁见了,也不会把他当回事。当然,知晓离情身份的人除外。
≈nb刘新宇掏出一方白色的手帕,动作优雅的擦拭着自己的双手。“杀你们的人。”
≈nb“下,我们并不想与你为敌。”老大是个聪明人,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与任务无关的事情,他不想节外生枝。所以,他用的是敬称。
≈nb“老大,怕什么?一个弱鸡,我一个子就可以打死他!”菲尔斯一脸鄙视,手中的指向刘新宇。
≈nb“啊!”还未等他有所动作,手腕一阵剧痛,让他不得不松开双手,发出一声惨叫。手中的直接掉落在地上,砸到了他的脚上。
≈nb人影一闪,快得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当人影停下,离情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刚才这个垃圾看他的目光,让他作呕,若不是主人阻止,他早就送其去见了阎王。
≈nb“你……”脖间的剧痛让他呼吸困难,脸憋得通红,说不出一句话来。菲尔斯没想到自己第一次看走了眼,竟是如此的要命。
≈nb这少年,哪里是一个任人玩弄的物?那利爪,可绝非寻常人所能拥有的。
≈nb菲尔斯虽然莽撞,但是并不愚蠢。从离情的速度及手段,便可知被其称为“主人”的那个男人,会是怎么可怕的一个人!
≈nb莫非……他们这次真的踢到了铁板。
≈nb“无能的人,就算是拿着神兵利器,也依然无能!更何况是这种死物!”离情冷声道,手微微用力,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菲尔斯的脖子就被他扭断。
≈nb“……你……”菲尔斯双眼无神,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
≈nb转身,离情又回到了刘新宇的身边,双手下垂,恭敬地站在属于自己的位置。
≈nb“一语不合,下便杀人,未免有些过了吧!”老大不愧是经历过林弹雨的人,知道的事情也比其他人要多。这世上有些人,是他们这些普通人所不能抗衡的,你说用支弹药对付他们?别开什么玩笑了,这些东西对那些人而言,不过是笑话,拿出来也是丢人。
≈nb“对主人无礼,能死得如此痛快,已是主人的仁慈。”离情道。
≈nb“你……”约瑟夫怒极,菲尔斯与他的感情最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好友死在自己面前,他怎么能不怒。
≈nb“约瑟夫!”老大拽住了约瑟夫,压制住他的冲动。转而看向刘新宇,“下莫非忘记了约定?”
font
温馨提示 :长时间看电脑伤眼睛,本站已经开启护目模式,如果您感觉眼睛疲累,请起身眺望一会远方,有助于您的用眼健康.键盘快捷方式已开启,← 键上一页,→ 键下一页,方便您的快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