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 租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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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死。

    毕竟就算是租地,那也是要从明年开春开始了。

    几天之后,杨永安拿出具体的章程,上溪村的人才算是租上了田。

    徐家收的是六成租,所以杨永安也是这样来收租的。

    更何况,他这本来就是荒地,有三年都可以不用交税,即使他收七成的租,也是划算的。

    因为收租本来就是一件麻烦事情,这民不与官斗,即使是来收税的衙役,也是避之不及的。

    所以这样的良田,自然是有很多人想租的。

    而且杨家还在这些地里下了不少的肥料,这就更是一个诱惑了。

    所以上溪村整理出来的六十亩地很快就被租出去了。

    上溪村东的地和村东的荒地结构是差不多的,一亩地一小块,都是用田垄分隔的。

    沟渠也是能到达每一块地的,而且中间还有路供人通过,怎么都是比较方便的。

    因为上溪村的地是先被租出去的,所以村东的那些地,村里人就有不少人打上了主意。

    杨永安还是收的是六成的租子,与上溪村的租子的要求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村里也有不少的人想凭借都是一个村子这样的关系让杨永安少收一点,但是杨永安还是拒绝了。

    不过也是,这荒地三年不交税,这样可省了不少的事情。

    而这贪心之人自然是没有租到杨家的地了。

    不过明事理的人倒是租了几亩。

    这样,杨家除了已经有麦苗的二十六亩地,还给自己家留了四亩地之外,全部都租出去了。

    不仅如此,杨永安还给在自己家租田的人签订了契约。

    不管是上溪村的人还是杨家村的人,只要在杨家租了地的人,都是签了这契约的。

    而这租子是多少斤粮食也是写的清清楚楚的。

    租地的人,就算是不种地,也是要收租的。

    这地只能种谷子和麦子,因为都是两天嘛!不会有人作的拿这样的地去种玉米、红薯之类的东西嘛!

    而这租子也是收两次的。

    都是两石,不管是种谷子还会麦子,都是这个数。

    可以种一季,也可以种两季。

    如果只种一季的话,就必须提前五天告知杨家,提前两天腾地,尤其是在收麦子的时候,必须要遵守这一规矩。

    每年交租子的时间也是定下的,定在了四月初十和七月三十。

    如果提前交租也是可以的,不过要提前打招呼。

    契约上大概就要求了这些内容。

    虽然大家不知道杨家人为什么要求的这么繁杂,但是这些都是些基本的要求,看着多,但是实际上都不是什么事情。

    不仅如此,他们还觉得这些规矩反而比没写的时候还要放松,自然是欢喜的。

    这些事情,都是杨雨薇和杨永安办的。

    家里的契约全部都是杨世庆写的。

    因为家里就数他写的字写的好了。

    不仅如此,和自己的爹爹商量之后,家里的账本都是由杨雨薇来记录和管理的。

    她对这方面也有自己的一套,所以杨永安也放心交给小女儿。

    而且这些事情,也只不过是忙一阵子,家里人都是不分你我的,所以大家对于家里小妹来掌管账册都是没有任何意见的。

    因为杨雨薇只负责管账,家里的钱还是由张氏来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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