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第十七章 治委会调整方案 郭常平再析案情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

    马明龙把同志们安排在三楼,这也是一幢砖木结构的老式建筑。这里在解放前是秣陵镇的镇公所,解放以后,秣陵路划归白下区,镇公所便成了派出所,三楼有一个值班室,一个小会议室和一个大会议室,马明龙把韩玲玲安排进了值班室,郭老和欧阳平、刘大羽安排在小会议室,其他人安排在大会议室。几张长条桌拼在一起,铺上被褥,放几床被子,就成了睡觉的床了。

    第二件事情:

    欧阳平亲自到市秦淮河治理委员会去了一趟,秦淮河第一阶段的清淤工作即将结束,下一步的计划是分段围堰,吸水清淤,因为案子的原因,欧阳平建议,围堰清淤的工作能不能先从秣陵路和十三营之间的河道开始呢?

    高主任召集其它领导和工程师开了一个碰头会,决定采纳欧阳平的建议,先从5号河段开始围堰清淤(秣陵路河段被标注为5号河段),工程最迟在十一月一号开始。

    欧阳平的目的非常明确:9。27案是一个无头案,死者的脑袋在什么地方呢?这谁都不知道。如果能找到死者的脑袋,案子就有了实质性的转机,死者的尸身在这里,死者的脑袋会不会在案发现场附近某一个地方呢?所以,欧阳平和郭老寄希望于围堰清淤。欧阳平和郭老无法断定死者的脑袋在什么地方,如果欧阳平的建议和治委会原来的治理方案不冲突的话,围堰清淤的工作率先在5号河段进行,应该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这样,既不会打乱秦淮河的治理方案,又很好地配合了案子。这不是两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返回目录下一页

温馨提示 :长时间看电脑伤眼睛,本站已经开启护目模式,如果您感觉眼睛疲累,请起身眺望一会远方,有助于您的用眼健康.键盘快捷方式已开启,← 键上一页,→ 键下一页,方便您的快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