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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说丈夫不要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会遭报应的,然而林二郎不仅不听,反而家暴林母,骂她是个“被人玩残的臭婊/子”。

    从那天开始,撕开夫妻表面温情面纱,林二郎表面是三好先生,背地里则家暴、甚至性虐林母。林母最初反抗过,但当打骂成家常便饭,她开始接受,甚至自欺欺人,觉得这是她的命,她就是贱,她就是活该被打。

    直到有一天,她被打断了两根肋骨,住进了icu,大伯子林大郎才发现这一切。

    第85章罗生门二

    林母当年是煤矿所有未婚青年的梦中情人,林大郎也不例外。但是梦中情人和亲弟弟好上了,林大郎死了心,结婚生子,对林母以礼相待。

    林母表面风光,穿戴皆是名牌,成了人人艳羡的老板娘。林母是个善良的人,见大伯子成了鳏夫,不放心保姆照料襁褓中的大侄儿,便将林耀接到家里亲自抚养。

    林母对林耀的付出,林大郎很是感,林大郎猜出了大概,他拿着病历,问林母实情。

    三年从思想到身体的虐待,林母已经被“调/教”成了专供林二郎发泄私欲的奴隶,一开始,林母是否认的。直到林大郎警告林母,她迟早要被丈夫活生生虐死,将来林焰有了后娘,又有这等残暴的父亲,林焰会变成什么样子?

    林母并非天生软弱之人,她当年肯放下一切下海去夜总会赚钱,这说明她其实有孤注一掷反抗现实的勇气。

    林母承认了大腿的一串燎泡其实是丈夫用烟头烫的,她所有伤,都是遭遇家暴而来。林大郎大怒之下,当场报警,大义灭亲,要林二郎付出代价。

    然而在那个年代,搞不定警局的煤老板早就破产了,警察不仅没抓差点把妻子打死的林二郎,反而打电话要林二郎去医院“处理家事”。

    林二郎看见大哥和病历本,什么都明白了。

    林二郎跪地求饶,说看在林焰的份上,求大哥和妻子再给她一次机会。

    林母不相信丈夫,她要离婚,声称要打官司分家产,并以林二郎家暴为理由,争取林焰的抚养权。

    林大郎有些犹豫,毕竟是亲弟弟,看起来是诚心悔过。

    最终,在林大郎的主持下,林母和林二郎秘密签了分居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分居两地超过两年,视为感情破裂,会判离婚。

    林大郎觉得,分居可以让林母远离丈夫的伤害。同时,两年时间也可以看清一个人是否真的有改变。到时候再离婚也不迟,如果林母上了法庭和林二郎打离婚官司,按照法庭以往的离婚判例,一审的话,即使有家暴证据,一般很难判离婚,没办法,我国法律现状就是如此。

    这场离婚争夺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官司可能打两年都未必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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