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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劫,只要给钱就行了。到时候他们拿了钱,把人带着往西北一跑,谁能找得着?至于那个孩子,半路上随便杀了往哪里一扔喂狼就行了呗。

    本来这桩案子,如果就这么下去,不管是五城兵马司还是顺天府衙门,就算京卫都上,也破不了。因为方家出的是内贼,所谓的被人贩子拐了都是瞎扯,就算把整个京城所有的人贩子都抓起来,也不可能找到人。

    但偏偏的,这几个马匪不改盗匪本性,劫了方家的孩子之后,又贪得无厌想顺手牵羊一下。反正他们那天统一都穿着青衣号服,都打扮成了大户人家的下人模样,有两个人劫到了方家的小公子,剩下的七八个人还空着手,如何甘心呢?

    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偷一个孩子是偷,偷两个也是偷,那就偷呗。富贵人家的孩子别的不说,身上戴的好东西是极多的。

    许碧碰到的那两个马匪,就是这么忍不住偷了一个孩子。那孩子是京城一家大富商之子,出来看个花灯,脖子上戴着镶美玉的金项圈儿,手腕脚腕上是镶宝石的金镯子,帽子上镶了一串明珠,连小辫儿上都有金银坠脚,你说这样出去,不是明摆着招贼惦记么?结果就真被偷了。

    当然,这俩贼一边往外走,一边已经把孩子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撸下来了,原本想着把孩子随便往哪个角落里一扔就行,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扔呢,就撞上了许碧。

    这些马匪哪有个讲究卫生的,何况大冬天,本来洗澡也不大方便。这些人从西北过来,也没打算在京城久留,所以进城之后套上衣裳也就够了——哦,这衣裳也是方家那位表妹着人提供的。

    可是衣裳一套上,里头的脏衣是遮住了,身上那股味儿却没遮住。

    也活该他们倒霉,要是平常,许碧可能还没那么好嗅觉,谁知她这一有孕,对马匪身上那股子混合着汗臭、马味儿和油腻的复杂味道十分敏感,那马匪才打她身边一挤过去,她就吐了。后头的事,那就不用再说了……

    老实说就连许碧自己,都觉得这事儿跟编故事似的。这两个马匪落网,那边还没来得及出城的同党也被抓了,不但找回了方侍郎的孙子,还一并又救回了两个孩子,皆是非富即贵。

    那大富商,特地备了厚礼,往沈、梅、许三家来道谢。他家三代单传,成亲六年才得一个宝贝儿子,眼珠子似地养到五岁,若是有个三长两短,真是哭都没处哭去。

    沈家这样的门第,一般商人还没什么资格登门呢。不过这位富商不大一样,他有个族兄,如今正做着大理寺少卿,是亲自拿了自己的帖子,带这位族弟登门道谢的。

    虽说这事儿是许碧发现了那马匪的破绽,但她如今要养胎,是不见人的,来道谢的人自是前头沈云殊接待,不过备给她的礼却是一分不少,都送到了后宅来。

    商为四民之末,但若论富,却绝不逊色。三代单传的儿子得救,这富商家里自是感激不尽,哪里还会吝惜钱财呢?

    “这珠子颜色可太稀罕了!”知晴看着匣子里一十二颗玫瑰色的珍珠,大为惊讶,“还有这样颜色的?”

    这富商送来整整四匣子珠宝首饰,那红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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