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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粥底绵软,加上新鲜石螺肉和大量猪骨熬制后,上面加点榨菜,葱和花生,很爽口鲜甜。这是他们配送的炒长螺,也是很新鲜好吃。这是荔湾的同记白切鸡,保持了鸡肉的鲜甜的同时,也没有变糙口难咬。还有孖记濑尿虾,我没吃过这个,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听说很多人很喜欢吃这家人的炒濑尿虾,除了新鲜,味道也调得很好吃。这是芳村的阿婆牛杂,原来你的牛杂,是从这里来的思路。这个得趁热吃是吧?还有……”

    凌圣宇介绍一样,慕景希就吃一样,顺便也弄点给凌圣宇试试。不过,他还没介绍完,她就已经饱得不行了。

    “不行不行,太好吃了,可是我也太饱了怎么办?枉我曾经在g市上了四年大学,原来这些早点,我以前吃的都不是最正宗的。当时还以为我吃的那些是最好吃的了,比起今天的这些,真是货比货得丢啊。你好厉害啊,能找到这些这么正点的早点。嗯,阿婆的牛杂,比我在我们大学后面吃的还好吃,她加了什么调料呢?”

    慕景希满足地摸摸小肚子,瘫在沙发上消食。

    “这些店,大都没有天天开了。人都老了,孩子一辈大多不肯蹲店里继承家业,有的肯继承了,又静不下心来做好每一道工序。现代的生活节奏太快,有些人又想快点赚到钱,又不想受累,最后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阿婆加的调料多,更重要的是,她的牛杂,都是提前一天在家里腌制好的,而且煮牛杂的汤底,是牛头骨,慢火熬了一个晚上的。”

    凌圣宇知道慕景希的牛杂汤的主要制作程序,他知道要拿到阿婆的配方是不可能的,不过他也叫墨明的手下探听到阿婆的一些制作秘诀,加上墨明在厨艺上的天赋,应该能在古代仿制出近似阿婆的牛杂汤吧。

    “嗯,是啊,有时跑得太快了,灵魂跟不上脚步。”

    慕景希起身望着外面的景色,太阳已经完全出来,路上的汽车穿梭,行人如织,这座城市的生活节奏,就是这么快。没有人,能多出几秒抬头看看头上的蓝天,所以,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也似乎没多大的影响。也没有人,能多出几秒看看身边的活色生香,所以,许多精工细作的百年老店,如果没有老街坊的帮衬,早就湮灭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里。

    等到某天,想要把天变回蓝色,不知道要花多少的人力物力,反复不断的努力。可是,也没多少人会为此而感到高兴,因为,他们依然没有欣赏蓝天的兴趣。而想起某家老店,却发现“拆迁”或者已经人去楼空关闭多时,轻轻叹口气,把这段情怀默默收拾好,还是要投入到原来的快餐中,为自己,为家人奋斗着。

    “这里走到沙面,不过半小时的时间。我们权当散步,逛完沙面就去吃海鲜大餐,散步玩回来,就要过b市了。”

    凌圣宇挑了套普拉达雪纺长袖小v领灰蓝色上衣,白色雪纺裤。这样的搭配到沙面行走,本身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他自己则换上一套杰尼亚灰蓝色套装,把假发套上后,就和慕景希一起出门。

    “不用叫上墨大哥他们吗?”

    慕景希见凌圣宇根本没有叫上墨明的趋势,忍不住开口问。

    “他们已经去研究我们这些早点的制作方式了。”

    凌圣宇把手机递给慕景希,墨明发了条短信给他,说他和凝霜去厨房研究仿制这些味道独特的早点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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