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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但是又是考虑到沈何启太挑剔,万一被她嫌弃杀完带回来的鱼肉不够新鲜,所以金铮直接让阿标带活鱼回来。

    然后问题来了——

    怎么杀鱼呢?

    在实践之前,金铮觉得这不过是小事一桩不足挂齿,手起刀落而已。阿标好几番确认他都没放在心上,一口咬定要活鱼。直到他在厨房拿着菜刀面对一条活蹦乱跳的生命在水池里游来游去,发现自己是真的做不到当一个屠夫,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有这么多恻隐之心。

    这个时候助理的作用又显出来了,甩手掌柜金铮漠着脸把菜刀递给阿标:“你来。”

    但是平时对金铮言听计从的忠臣阿标也吓得够呛,第一次违抗老板的命令:“老板,我从来没杀过生!而且我晕血,我真的不行!”

    一个大男人连“我真的不行”都说出来了,金铮也信阿标是真的害怕。

    沈何启听到厨房里的动静,背着手过来了,颐指气使地嘲讽他们:“两个怂货,连条鱼都不敢杀。直接把它拍晕了,然后开膛破肚,多简单点事。”

    巾帼英雄。佩服得五体投地的阿标直接把菜刀献上。

    沈何启不自觉后退了一步,看了看菜刀,又看了看鱼,转身走了,嫌弃道:“鱼太腥了。”

    阿标看着她的背影,小声撺掇金铮:“老板,你让老板娘来呀。”

    金铮头也不抬,嗤笑一声:“你听她吹牛,她连活鱼都不敢靠近你没发现?”

    最后阿标带着鱼和菜刀到了楼下,一举成为整个小区最靓丽的那道风景线,旁观的人群围了整整一圈,阿标觉得这辈子的脸都在今天丢尽了,他的脸甚至羞愧到麻木了,求爷爷告奶奶好半天,终于有路过的一个阿姨于心不忍出手相助。

    姜还是老的辣。

    阿标千恩万谢,带着鱼上楼。

    金铮烧完了两道菜,都是极简单的菜品,一盘番茄炒蛋,一盘炒西蓝花。

    卖相都很好,鲜翠欲滴。香味也很勾人食欲,门一开就飘了出去。

    阿标吸吸鼻子,觉得味道应该不错,但是他并没有荣幸尝一尝。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金铮接过处理好了的鱼,甚至都没让阿标进门,就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在收拾厨房和跟沈何启过二人世界中,他还是选择了后者。

    沈何启在沙发上睡着了。他做第一个菜的时候她还在厨房探头探脑东摸西摸,只是大概实在对家务活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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