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难得做回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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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都,扒手也寻常见,但在长圳似乎扒手的水平还更高一些,几个来回,就割走了两只手机了,当然,丁小忧是放心的,像他和军刀大熊这样的派头,即使是抢劫犯,碰到他们也会饶弯走,更何况是小偷小摸的扒手。

    湾湾一心扑在“体察民情”上,对扒手的举动丝毫未觉。

    丁小忧天生喜欢欣赏犯罪,看着扒手艺术般的杰作,虽然觉得没有地鼠那么好的身手,可还是看的饶有趣味。

    这时候,那个二十多岁的扒手又锁定了一个目标,居然是个老汉,一看就知道是乡下人进城,在一家水果档前跟店主讨价还价。

    讨价期间,右手还不忘在腰间摸几下,看来那里边大有蹊跷。

    有道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老汉就这么摸几下,完全落在了扒手的眼里,这种老江湖自然知道,如果不是有贵重东西或者巨量现金在那地方藏着,绝对不会那么频繁去摸的。老汉防贼之心虽甚,防贼的手段却十分衰,简直就是招来贼的惦记。

    那扒手显然不再干别的票,专心盯着老汉,也不靠近,看来也不急着一时。

    大约过了七八分钟,老汉终于买好了几斤梨和苹果,向街沿走去,大概是想去挤公交车了,车站是最好的下手机会,丁小忧倒是诚心想看这出戏,跟随了几步,让大熊和军刀看着湾湾。

    那扒手果然神通,就在大家看着车来的那一瞬间,一下就割开了老汉的外衣兜,再两下就把那腰包的带子割断了。正要趁上车那瞬间顺手勾来,突然一只手搭在了他的手上,像铁箍一样紧。

    “警察!”丁小忧装着声色疾利的道。

    所有人都回头,看到一个如同定格的镜头,一个小偷的手搭在老汉的腰包上,一个“便衣警察”的手搭在小偷的手上。

    “小偷!”群众的零星的有人嘀咕几句,看了几眼,也就上车了,似乎并没当多大的事。老汉却恍然大悟似的,摸了摸腰包,拉开拉链看了一眼,见东西没少,才猛地跪了下来,对着丁小忧猛地磕头:“青天啊,人民好警察,老汉这些都是救命钱,天杀的小偷,连庄稼人的钱都下的了手!青天啊……”

    老汉又是感恩又是跪拜,搞的丁小忧难得做回好事,脸上都挂不住,“您先起来,警察抓小偷,那不是应该的吗?钱没少吧?没少就成,您先赶车去吧,这里没您什么事。下次要当心了。”

    原来这老汉果然是乡下来的,老伴重病住院,需要二万住院费,千拼万凑都在这腰包里了,要是被小偷捞走,那可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那小偷显然听出点蛛丝马迹,瞟了丁小忧一眼,嚷道:“契弟,多管闲事,你不是警察。”

    这小偷也是老江湖了,这带的片警个个认识,就没见过丁小忧这么个人,还讲那么一口京片子,根本就不像是警察,而且连手铐都没有……

    “多管闲事?信不信老子真把你送到11o去?”

    丁小忧本不打算管这档子闲事,是突然想到蓝蓝跟他讲过的一个关于小偷的故事,当事人是蓝蓝的二伯,当时他揣了八千块钱去城里进钢材建房子,结果车上被小偷扒走了,蓝蓝的二伯一气之下,买了瓶药水,当街就喝了下去,死了。

    八千块一条人命,虽然不值,但也可见这点钱对于农村来的人来说,可能就是一条性命。丁小忧想到蓝蓝,又看着这老汉显然也把腰里的当作性命一般,所以才天良现,忍不住多管了一次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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